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6628:好评
住了2次,干净,隔壁海鲜大排档看着很赞!
bbapp:好评
还可以,下次路过还会考虑入住的一家酒店。再便宜点更好。
黄笑:好评
艺龙现在老是有这样不合作的酒店。入住了就入住了嘛。不想和艺龙分钱还是不想返现嘛。搞得我打个发票做个证明。这样怎么的也可以让酒店多支出。买个心里平衡。免得花钱住店还惹个心情不好